• 给同事们的新年礼物200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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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ly uploaded byemile.

    亲爱的同事:

        虽然平时的EMILE不是太经常和你面对面沟通,虽然EMILE真要逮着机会说话了也没完没了,虽然EMILE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地高要求,但这些都不能影响我对亲爱的同事你在2005年努力的感激和欣赏。

    这么说,好像是把我拉到了和你站对面的位置,其实,我当然有很痛苦的时候,虽然本人怎么看都不像个老板,但不能改变你有时会把我往“天下老板一般狠”的老板堆里推,所以我也根本不用装作善解人意和颜悦色的样子来企图获得你昧着良心的认可。但有一点,我是发自内心地关心每一位同事在公司的发展。我希望大家在这里真正能够找到“为了自己而工作”的感觉。我的痛苦,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我觉得身边的同事有很多时候不为自己的心去做事情。其实,如果在仙霸乐孺,你能够找到江湖老大的感觉,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啊!我们的目标,从高尚的理想来说,就是让全中国的孩子可以享受到玩具带来的快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从行业竞争的角度来说,很通俗地说,就是要做玩具行业里的江湖老大。这个目标,靠瘦小的EMILE一个人去实现吗?我说“能!”,海拔几乎是全公司最低的我(突然惊讶地发现,好打击啊!:( ),力所能及地跳到最高,说“能!”,你一定会笑了,你不会信,对不对?所以,还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来努力去实现这个目标!

    新的2006年到了,我在想,要给辛苦了这么久的你送件什么礼物呢?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真是惊讶得目瞪口呆。书里的每一句话几乎都是我每天想对大家说的话,尽管书的作者已经是一个世纪前的作家。他提倡的“与公司共命运”的工作态度引导了全体美国人民追求诚信、忠诚、敬业的高尚精神,对美国的经济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几乎可以代表着美国经济成功的精神因素。

    送大家这本书来作为新年的礼物,不知道会不会被笑话为“迂腐”。我真的希望大家在愉快的春节假日可以花点时间来仔细读这本书,只要静下心来读,你一定会发现,成功其实是来源于自己的!

    祝亲爱的同事春节愉快,以后的每一天都心情愉快,尤其是在仙霸乐孺工作的时候。。。。。。

    EMILE

    OO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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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欠人家东西的习惯,尤其是年关将至,SICILIA托付的回忆初中的文章还没有启动,眼看着就要到2006年了,我可得在新年的钟声敲响前把这篇命(主)题作文交到SICILIA妹妹那里,就当作姐姐给妹妹的新年礼物吧(哇,超级会算帐,我不禁为自己的世俗感到羞愧)。

     我说过自己不喜欢回忆,一回忆就头疼,可今天一坐下来认认真真地想我的初中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吓了一跳:居然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1983-1986)老天爷对我真是眷顾啊,居然也让我的记忆力那么好,许许多多鲜活的往事居然可以一下子全跳出来:

     1983-1984年: 初一,我想起了我写的一篇日记(老师规定的每日一篇,写得好的由老师在班上公开朗读):题目记不清了,还记得两句:“今天做值日我又蹦又跳,你可千万别以为我是在舞蹈。。。。。。。坚持锻炼能长高。。。。。。”那时我在承受着个子矮小的煎熬,不是贪图美,而是做值日时够不着黑板,为了很负责任地全板擦得一干二净,只能跳得肝肠欲断。当然,在有这么点小苦恼的同时,也有点小成就感:由于当时是颇有名气的“小歌唱家”,到了中学居然被好多新同学认出来,并为和我同班而引以为荣。很严重的事情是我那时候就近视了,下学期就戴上了200度的眼镜,成为本班第二位戴眼镜的先驱者(第一位是先天就近视的同学),当时因为被诊断为“假性近视”,我还以为医生说我是装的近视,觉得很冤枉。老爸在得知我不算小的心灵的窗户要装上玻璃时痛心疾首,勒令我一个暑假不准看书,尽量躺在床上休养。可惜酷爱看书的我自认为有了眼镜就更有文化,还要动不动就拿出来给同学们欣赏我的眼镜。记得第一副眼镜成本十多块钱,当时属于贵重物品,如果有人敢打烂我的眼镜,哼哼,比现在丢了手机还要严重。。。。。。

     1984 -1985年:狂热地迷上了打乒乓球,每天下课铃声一响就第一个冲出课室,去霸占乒乓球台。当时全班同学都狂了,连课桌也被中间划上条线,改作乒乓球台。我的球艺在一学期内突飞猛进,还发明了一种非常有杀伤力的发球方法,直奔球台的死脚,几乎百发百中,无敌于江湖,自信心爆膨(可惜直到今日球技还是停留在初二水平),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批评班上的同学时严厉地说:“你们不要没下课就想着往外冲,袁同学可以天天打球是因为人家聪明。”我还没想到我是聪明的,被老师这么一说觉得害了不少人,于是收敛了,改为先用平缓稳健的步子走到课室门口,一离开老师的视线就开始狂奔。初二时有点成就感的是那年长高了十公分,上体育课排队从第一个一直升级到排在第四五个位置,不容易啊!初二时疯狂地喜欢英语老师,一位冬天几乎每天都换一件不同毛衣的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因为她十分悦耳的发音,让我疯狂地迷上了英语,我总是想通过自己的出色表现来博得她的喜欢,所以我总是争取考试时第一个交卷,要考满分、背诵课文也要是最动听的。。。。。。这种举动从初二开始由热情转换为习惯,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可见一位知性美女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有多大的帮助啊!

     1985 – 1986年:开始迷上了武侠小说、狂恋翁美玲。为她的离开写了一本的诗集,配上收集的贴纸。很引以为傲的是直到现在,我看到的所有关于翁美玲的大头贴那时我都收集齐了,甚至有些生活照可能现在都极少有人看到过。只是可惜后来搬家无数次,我那本心爱的诗集早已不知去向。。。。。。受武侠之风的影响,我还和班上其他九位女同学结义金兰,出入成群结队,写诗、讨论武侠剧情、研究舞蹈、学习最新的歌曲、弹吉它。。。。。。每天忙碌充实。初中毕业后十姐妹几乎分崩离析,所以14年后,我在北京的一家家乐福见到当年的一位姐姐推着购物车迎面而来时,差点惊讶得跳起来。她居然连发型都没变!当时我们十姐妹还约定2000年在埃及金字塔下相遇(那时觉得2000年好那么地遥远啊!),还约定了老了不准啰唆,结果除了我一个人,其他人全写成了“老了不准哆唆”。初三时还特别不喜欢一位化学老师,小伙子,但女里女气得厉害,又特别喜欢点我发言,最折磨我的是还指定我当化学科代表,我一看见他叉着腰呈S状地站在讲台前就一阵阵反胃(后来看到芙蓉姐姐的经典造型觉得好眼熟啊!)。最搞笑的是有一次上课,他一边做演示,一边尖着嗓子说:“在实验室里一定要注意,打破仪器要赔的哦。”话音未落,启普发生器就碎了,看着目瞪口呆的他,所有同学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越不喜欢他,他就越喜欢找我的碴,每次他说:“我要问问一位同学。”最后目光总是在我身上停留下来,后来同学们都知道了,有时他的目光刚一停,还没开口,同学们就替他点我的名了。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就开始抗议,他点我我站起来,但拒绝回答。要我上去做题,我也不上去。我这么一来,其他同学也开始仿效,结果发展到他无论点谁上去做题,都没人肯上去。他气坏了,到班主任那里告状,班主任找我谈话,问一向表现挺好的我为什么要这样,我说:“因为他太妖了。”老师哭笑不得。不过他也严重地影响了我学习化学的热情,导致好好的我不得不走上了学文科的路。其实现在想想觉得当时的我真有些过分啊!看来现在的我可比那时候成熟多了,没那么严格要求别人了。1986年,姐姐以外语类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大学,看到亲友老师邻居无比喜悦的样子,我才明白了原来读书的目标是考大学,在此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要读书,最多以为爸爸妈妈没时间管我们,就把我们放到学校里和很多一样大的孩子一起玩。等到我们长到一定大了,就直接去上班了。

     开启记忆就好像打开了香槟,跳出来的是芳香和甘醇。